时间:即日起至8月20日
条件:
★ 作品需要具有鲜明特色,富有时代感,体现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风范。同时,作品还要紧紧围绕基地的特点,突出江南文化内涵,又具国际化特点。
★ 参赛作品要简洁大方,自然醒目,含义明确,色彩明快,创意新颖独特,个性鲜明,易于记忆。标识图案既要适合平面和电视视觉效果,又要适用于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生产品等载体使用;
★ 参赛品牌名和广告语要言简意赅、 构思精妙,用词精僻准确、易记顺口;
★ 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并未曾发表和使用的,且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 被选中的方案,主办单位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一经采用,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将一次性、不可撤销地、排他地转让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将基于前述著作权转让而对参赛作品享有完全、充分、排他的著作权;徽标的所有权及任何使用权归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未经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大赛的获奖和入围作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 本着投稿自愿的原则,一切投稿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支付稿费。投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一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要求:
1、参赛人须对图稿做设计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寓意和创意。同时必须撰写投稿者相关资料;文本介质为: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字体采用标准宋体)、打印稿各一份,打印稿上须有作者亲笔签名;
2、设计图稿需提交黑白和彩色效果图,图案不小于1200×12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文件为CMYK TIF格式,精度300dpi或以上;作品照片必须清晰,构图美观;
3、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cdr/psd等),以便中标后提供原稿;
4、参赛人需提供详细的作者联系方式,包括姓名、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5、参赛人在被通知获奖后,必须提交《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必须由参赛人签署。如果参赛人是一个群体,则《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必须由组成参赛人的所有自然人和法律实体的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加盖相关法律实体的公章);如果参赛人是一个法律实体或者参赛人包含一个或一个以上法人实体的群体,则《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必须由每一法律实体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该法律实体的公章。
报送:
设计作品在规定时间内寄到:无锡市湖滨路4号广电大厦611室,邮编:214061
交递电子邮件到无锡动画基地邮箱:wxDongHuaJiDi@126.com
八、评奖方式:
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会组建专家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最终评选。
九、 奖项设置:
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5000元(税金自理),颁发获奖证书;不再享受入围奖金;
入围奖5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税金自理),颁发获奖证书。